校园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的成因及预防对策
近阶段,我们对我区几所中小学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现象进行一次专题调查。调查表明:目前校园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现象在我区呈上升趋势,并呈现出低龄化和犯罪手段成年化的倾向,需要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因此,研究分析和客观评价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的成因及其积极寻找预防对策,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拟就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的成因及其预防对策作些粗浅的探索。
一、校园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的成因。
校园未成年学生处于少年儿童向青少年转化的过渡期,由于生理和心理上的原因,他们可塑性强,判断是非能力差,自控能力弱,容易受外来因素的影响。未成年学生除了自身在生理上的自然发展外,他们大部分时间要在学校学习,其余时间还要与家人相处、生活,还要在社会上交往、活动,因此,家庭、学校、社会的环境无不对未成年学生的成长产生一定的影响,校园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是多种因素的综合结果。但是,不论从整体上看还是从个体上分析,都离不开家庭、学校、社会这三个基本客观因素的影响,一切客观因素又通过学生的请客因素而起作用。
㈠家庭因素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同时也是未成年学生成长的第一重要环境,因此,家庭对未成年学生成长的影响是深远的,它对未成年学生品质性格的形成与思想行为的发展具有最基础的综合性影响。一个未成年学生的道德品质和性格特征,首先是在与家庭成员的朝夕相处中,耳濡目染、潜移默化而形成的,因此,家庭环境不良、教育方法不当等对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家庭环境对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的影响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具体表现:
1、长辈、父母的言行影响。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家庭教育是父母用人格、品德以及家庭生活习惯给予子女的熏陶,是一种潜移默化的教育。但是,言传不如身教,在未成年学生的心目中,家庭成员平时的言语和行为就像一面镜子,成为未成年学生的“楷模”,长辈的一举一动,未成年学生耳濡目染,对世界观的形成会产生极大的影响。
2、家庭教育方法不当。有些家长教育子女方法简单粗暴,不尊重孩子的心理发展规律,对子女不是采取循循善诱、正确引导的教育方法,而是采取“棍棒型”、“溺爱型”、“放任型”的方法,或一味溺爱滋长了未成年学生不劳而获的习惯,棍棒相加造成子女离家出走,逃学或夜不归宿,以致酿成违法犯罪。
3、父母离异、家庭解体,给未成年学生带来难以弥补的心灵创伤。恶劣的家庭环境,养成了孩子孤僻的性格,畸形的心态,残缺的家庭使未成年学生过早地失去父母之爱,失去正常家庭的温暖和教育,过早地、盲目地流入社会,生活无着落,过着漂泊不定的浪荡生活,为了糊口、挥霍,肆无忌惮地偷盗、抢劫、敲诈。
㈡学校因素
学校是未成年学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圣地”,是对未成年学生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系统教育的地方。它在培养未成年学生确立正确的世界观、共产主义道德观念和健康情操等方面,起着其他途径不可潜代的作用。但是,现实的学校教育中也存在着某些不良的因素。
1、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有的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把学生成绩优劣作为区分好坏生的标准,忽视了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世界观的教育。学习成绩不好的学生,容易自暴自弃,从而厌烦学校,缺课逃学,到社会上去寻找“知音”和“乐园”。有的教师对犯错误的学生不是采取循循善诱、正确引导的方法,而是采取体罚或变相体罚的方式,导致学生产生逆反心理,造成师生感情对立,这使学生容易在坏人的引诱下,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不健康的书籍流入校园。有些书贩为了牟取暴利,非法向未成年学生出售“色情”和“暴力”等内容不健康的书籍。由于学校疏于管理,有些学生把这类书籍和手抄本带入校园,这些书籍和手抄本在学生当中相互传阅,形成了一股隐伏的有害潜流,这股有害潜流侵蚀着未成年学生的健康思想,有些未成年学生出于好奇,想尝试一下书籍中所描述的情景,从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3、学校流生不断增加。有些父母急功近利,为追求眼前的利益,让子女辍学就业或从商,甚至强行中断子女的学业,叫子女帮助家里捞现钱。面对流生,有些学校没有依法动员家长让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以致造成了这些流生失去由于缺乏文化知识和社会经验,在错综复杂的各种思潮中,不少人分辩不清是非,把握不住自己的行为准则,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4、学校管理存在漏洞。一些学校为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福利待遇,超标招收一些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线外生。在管理过程中,由于忽视对这些线外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其后果必然是导致这些学生行为的放纵。再加上一些学校由于办学条件未能跟上教育发展需要,部分学生无法在校内住宿,只得到外面租用民房。对这些外宿生,部分学校管理松懈,缺乏系统的严格的纪律制度,即使有也往往流于形式、缺乏相应的具体管理措施和执行办法,导致纪律制度缺乏威摄力、约束力。这些外宿生放学以后无所事事,在社会上游荡,于是就抽烟、打群架、合伙作恶来填补空虚的心灵。
㈢社会因素
随着我区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人们的物质文化水平也得到了普遍的提高,这给未成年学生的成长创造了良好的物质基础。经济的发展,原有社会的一些稳定结构被打破,一些新的社会秩序正在建立和完善,使得一些人传统的价值观念、道德观念、生活观念和人生追求发生深刻的变化,也导致一部分人私有观念、享乐欲望、唯利是图思想也恶性膨胀起来,引起各种犯罪现象大幅度上升。处于这一环境中的一些未成年学生不能不爱来自各方面的影响。
1、文化市场上不健康书籍、影视、网吧的影响。当前,多元文化百花齐放,但也夹杂着一些西方文化的糟粕和封建文化的沉渣。文化市场上书籍、影视、网吧中的“色情”和“暴力”严重地影响着未成年学生思想的健康发展。由于未成年学生判断是非能力差,自控能力弱,那些不健康书籍、影视、网吧中的色情描写,暴力渲染、犯罪方法的传播,使未成年学生受到强烈的感官刺激,诱使他们模仿、尝试,最后导致犯罪。
2、犯罪团伙的拉拢和引诱。隐藏在社会潜层的非法组织和犯罪团伙,为了扩大自己的势力,利用未成年学生的心理弱点,采取拉拢、引诱、恫吓等手段,诱骗未成年学生加入其犯罪团伙,威逼未成年学生参与犯罪团伙的活动,从而使有些未成年学生走上犯罪的道路。
3、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未成年学生虽然没有经济收入,但他们在赌博、早恋,互相攀比等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下,有些人便参与赌博,追求时髦,出入舞厅、酒吧,互相摆阔,因而就铤而走险,偷盗、抢劫,最终沦为囚徒。
(四)学生自身因素
从校园未成年学生主体方面考察,也存在着诱发学生违法犯罪的多种因素,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其一,学习兴趣缺乏。一些学生产生了“读书无用论”的思想,学习信心丧失,缺乏热情,不求上进,只等毕业。其二,心理素质缺乏。在当前复杂的社会生活和人际关系中,有许多学生或多或少地存在心理缺乏和人格障碍。其三,法律常识缺乏。不少学生法制观念淡薄,甚至无知,知识缺乏和道德贫困并存使他们变得愚昧,由违反道德规范到违法犯罪,从不知法,不懂法到不畏法犯法。其四,辨别能力缺乏。一些学生的认识能力偏低,与社会的消极因素,社会上的不正之风于相通,从而产生了不少错误观念,以致是非模糊,荣辱颠倒,美丑混淆,善恶不分,公私不明,个体与法体关系不清。
二、预防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的对策
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危及他们的自身、家庭和社会,影响到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引起了人们的焦虑和不安,同时也唤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学生违法犯罪是在家庭、学校、社会各种不良因素影响下产生的。因此,要从根本上预防、减少校园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必须动员全社会进行综合性的预防和教育。
1、树立正确的爱子观,是预防和减少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的基础。
爱孩子,是每个父母的本能。每个未成年学生都离不开父母的爱,每个父母都渴望孩子的成器。但是,良好的愿望只有通过正确的教育方法来实施,粗暴而简单的教育方法,只能是事与愿违,乃至使孩子产生逆反心理,最后走向歧途。因此,每个父母都要树立正确的爱子观,对子女不仅要在生活上、学习上给他们提供必要的条件,给他们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使孩子有正常的家庭温暖,受到正常的家庭教育,而且还要注意孩子的心理、生理、思想上的变化,避免“棍棒型”、“溺爱型”、“放任型”等不正确的教育方法引导子女身心向健康方向成长。
2、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是预防和减少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的重要途径。
正确的思想是未成年学生前进的动力。
因此,我们必须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禺教于乐地在未成年学生中广泛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社会主义法制的教育;进行革命传统和道德品质教育;进行社会主义理想和前途的教育。帮助未成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培养未成年学生判别是非美丑的能力,使他们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自觉地成为“四有”新人。
3、建立家庭、学校、社会一体化教育网络,是防止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的根本手段。
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心理结构是社会各种不良因素的反映。共同做好未成年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需要经过长期、艰苦、细致的工作。争取社会、家庭积极力量的支持和配合,是减少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增强学校内部教育,防止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的一个根本手段。因此,要从根本上预防违法犯罪,必须动员全社会,把“一体化”教育纳入教育整体改革和社会内容中,进行综合预防、综合治理,形成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教育网络,使各种积极因素对未成年学生的影响不断增强,消极因素对未成年学生的影响、侵蚀不断削弱,这样才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违法犯罪。
4、热心“教育、挽救、感化”失足未成年学生,是预防减少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的一项重要措施。
对于失足的未成年学生,检察机关要侧重对他们的不同犯罪原因进行剖析,充分考虑到他们这一特殊年龄的人所享有的特殊权利和承担的特殊义务,立足“预防为主,惩罚为辅”,采取“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相对放宽和重点保护的原则,扩大免诉帮教制度。对待失足未成年学生要像父母对待子女,医生对待病人,教师对待学生那样,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关心、启发、引导他们走向新生。在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学生时,要诱之以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行,引导他们走正确的人生之路,用实际行动洗刷恶习。
5、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为未成年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良社会环境。
全社会必须坚决贯彻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必须在教育好未成年学生的同时,加强法制教育,普及法律知识,使他们懂得以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并懂得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工会、共表团、未成年保护委员会维权中心应充分发挥教育和保护作用。各级组织应当给未成年学生创设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使他们的思想、品质、道德等方面都能得到陶冶和熏陶,整顿文化市场,净化未成年学生成长的社会环境,消除不良因素对未成年学生的影响。某些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场所,应明令禁止未成年学生涉足,对侵犯未成年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坚决予以打击,对那些教唆未成年学生犯罪和传播给未成年学生犯罪方法的成年人要从严地打击和处罚。只有这样,才能更加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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